掩耳盗铃
《吕氏春秋》〔先秦〕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有音 一作:有声)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想把它背走。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厌恶(恐怕)别人听到,可以;但怕自己听到,就很荒谬了。
注释
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则:但是。
负:用背驮东西。
锤:槌子或棒子。
况然:形容钟声。
遽:立刻。
恶:害
寓意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思考
1、“有得钟者”遇到了什么困难?他做出了什么举动?
答:①钟大不可负。②以锤毁之。
2、当他“以锤毁之”有了新的发现,他又有什么想法?做出了什么决定?
答:①钟况然有声。②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3、面对他这种担心,这种举动,你想告诉他什么?
答:害怕别人听到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你能捂住自己的耳朵却无法捂住别人的耳朵,你捂住自己的耳朵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创作背景
《掩耳盗铃》是先秦吕不韦所作,他为卫国濮阳人,主持编纂《吕氏春秋》。
简析
《掩耳盗铃》是一则成语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百姓得到一口钟,但因其体积巨大,他想把它敲碎了再背走。但刚砸一下,那口钟就发出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捂住敲。实际上,掩耳只能欺瞒自己,却无法阻挡声音的传播,更无法阻止他人的探寻与贪婪。这篇文章阐明了自欺欺人只会陷入更深的困境,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客观事实,不被贪念和自私所蒙蔽,以免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子产不毁乡校·节选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先秦〕
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然明谓子产曰:“何不毁乡校?”子产曰:“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吾闻为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民之言,吾闻而药之也。”
弃璧负婴
《庄子》〔先秦〕
孔子问子桑雽曰:“吾再逐于鲁,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围于陈蔡之间。吾犯此数患,亲交益疏,徒友益散,何与?”
子桑雽曰:“子独不闻假人之亡与?林回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或曰:‘为其布与?赤子之布寡矣;为其累与?赤子之累多矣;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何也?’林回曰:‘彼以利合,此以天属也。’夫以利合者,迫穷祸患害相弃也;以天属者,迫穷祸患害相收也。夫相收之与相弃亦远矣。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彼无故以合者,则无故以离。”
孔子曰:“敬闻命矣!”徐行翔佯而归,绝学捐书,弟子无挹于前,其爱益加进。
异日,桑雽又曰:“舜之将死,真泠禹曰:‘汝戒之哉!形莫若缘,情莫若率。缘则不离,率则不劳;不离不劳,则不求文以待形;不求文以待形,固不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