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
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司马春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语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
汝忆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尝语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汝初闻言而怒,后经吾婉解,虽不谓吾言为是,而亦无词相答。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嗟夫!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
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回忆后街之屋,入门穿廊,过前后厅,又三四折,有小厅,厅旁一室,为吾与汝双栖之所。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又回忆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复归也,汝泣告我:“望今后有远行,必以告妾,妾愿随君行。”吾亦既许汝矣。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及与汝相对,又不能启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嗟夫!当时余心之悲,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
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则较死为苦也,将奈之何?今日吾与汝幸双健。天下人之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吾今死无余憾,国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依新已五岁,转眼成人,汝其善抚之,使之肖我。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则吾死后尚有二意洞在也。幸甚,幸甚!吾家后日当甚贫,贫无所苦,清静过日而已。(幸甚 一作 甚幸)
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
吾平生未尝以吾所志语汝,是吾不是处;然语之,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吾爱汝至,所以为汝谋者惟恐未尽。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以模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得我乎?一恸。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书。
家中诸母皆通文,有不解处,望请其指教,当尽吾意为幸。
译文
意映爱妻如见:我现在用这封信跟你永远分别了!我写这封信时,还是人世间一个人;你看这封信时,我已经成为阴间一鬼。我写这封信,泪珠和笔墨一起洒落下来,不忍写完而想搁笔,又担心你不能体察我的衷情,以为我忍心抛弃你而去死,以为我不了解你是多么希望我活下去,所以就强忍着悲痛给你写下去。
我非常爱你,也就是爱你的这一意念,让我有勇气去面对死亡。我自从结识你以来,常希望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结为夫妇;然而遍地血腥阴云,满街凶狼恶犬,有几家能称心满意呢?江州司马同情琵琶女的遭遇而泪湿青衫,我不能学习那种思想境界高的圣人而忘掉感情啊。古语说:仁爱的人“尊敬自己的老人,从而推及
一、通假字
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彀,通“够”
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旁,通“傍”
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念,通“廿”,二十
二、词类活用
1、形容词活用作动词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敬)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护)
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写尽)
当尽吾意为幸(领会尽,领会透;)
2、名词活用为动词
吾平生未尝以吾所志语汝(追求)
3、形容词活用为名词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人)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小孩)
当尽吾意为
本文是清朝末年革命烈士林觉民写给妻子陈意映的一封绝笔信。在这封绝笔信中,作者委婉曲折地表达了自己对妻子的深情和对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祖国深沉的爱。他把家庭幸福、夫妻恩爱和国家前途、人民命运联系在一起;把对妻子亲人的爱和对国家人民的爱连为一体,阐述一个深刻的道理:没有国家和人民的幸福,就不会有个人的真正幸福。全文感情真切,笔调委婉动人,读后令人荡气回肠,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自“意映卿卿如晤”一开头,整封信围绕着一个有血有肉的“情”字倾诉心曲。“卿卿”一呼,落笔动情。“吾至爱汝”,“吾爱汝至”,“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吾作此书,泪珠与笔墨齐下”,这些饱含感情的倾诉,使读者心魂
1911年,林觉民受同盟会第十四支部派遣回闽,联络革命党人,筹集经费,招募志士赴广州参加起义。他依依不舍地告别家人,率第一批义士从马尾港上船赴香港。广州起义(又称黄花岗起义)的前三天,即4月24日,林觉民待战友们入睡后,想到自己的弱妻稚子。对于即将到来的生死未卜,林觉民在一块白方巾上给妻子陈意映写下这封最后的家书。
参考资料:完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